法定依据:1.《植物检疫条例》(1992年5月13日国务院令第98号发布施行)2.《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(农业部分)》(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施行) 办事程序:1.受理2.现场检疫 3.发证申报材料: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检疫证书承诺时限: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:经济作物0.8%农作物0.6%《关于发布农业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》([1992]价收字452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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